敬赠王琪琳吾兄一百字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当逢接舆客,停马轻貂裘。 剑阁有郎俊,年少出杭州。 天涯难一遇,相逢在南楼。 美酒沾白露,纷纷与君酬。 千古同一醉,借消万古愁。 酒罢同君语,长饮复还休。 高山俯仰止,大河亘古流。 莫逆平生死,刎颈相交游。 人间有知己,对歌笑万侯。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当逢接舆客,停马轻貂裘。 剑阁有郎俊,年少出杭州。 天涯难一遇,相逢在南楼。 美酒沾白露,纷纷与君酬。 千古同一醉,借消万古愁。 酒罢同君语,长饮复还休。 高山俯仰止,大河亘古流。 莫逆平生死,刎颈相交游。 人间有知己,对歌笑万侯。
我本骑鲸人,受封酒中仙。 千杯醉不倒,万倾梦里眠。 潦倒穷姿态,请君听我言。 人生难百岁,往事如尘烟。 魏王军百万,吩咐酒尊前。 当作云中客,逍遥一神仙。 主人出白马,宾客取长绢。 珍奇千山事,都做换酒钱。
快饮楼头九重天,按乐清歌笑众贤。 六孔音停陈百岁,七弦声动说千年。 金锤朱亥魏和赵,匕首荆卿秦与燕。 暂住歌筳安簟枕,请君共我醉时眠。
吾本雕朽质,尝闻八斗才。 高歌藏海境,谈笑有蓬莱。 醉月寻仙迹,幽游到古台。 终南多迷困,驾鹤与君开。
最近新版的笑傲江湖热播,虽然某些故事颇有恶搞之嫌,原本的桃谷六仙这样的剧情也被强搭硬牵放到了东方不败身上。原本任盈盈数次救令狐冲也被改为东方不败数次舍命。难怪看客们说来,任盈盈简直小三无疑。虽然众多剧情改变,但是新笑傲江湖的人物刻画还是较为准确,也没有大改原著。对着小说也看了一遍,在次便谈谈书中令狐冲和林平之两位。 《笑傲江湖》金庸作于稍晚时期。笔法成熟文件,寓意深远。金庸武侠的一大特点便是寓史于文。在中华历史中,鬼斧神工一般开凿出一个小缝,然后江湖上的腥风血雨也都在这个小缝中铺展开来。金庸先生博闻强记,每一段故事随是夹缝中求生,却是有血有肉,恍惚历史上真有其人,真有其事。但是《笑傲江湖》却从未点名历史时间。只是从字里行间,我们能估摸着知道,约是宋朝以后的故事了。话虽如此,正如金庸先生自己所说,《笑傲江湖》中的故事虽然没点名在哪一个朝代,但是故事本身却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朝代。所谓的正派,勾心斗角,所谓的魔教却能出手救人性命。所谓的君子剑到头来却是笑里藏刀,所谓的妖女却是一往情深。一切的一切,每一步走的都是有违常理,却也合乎人性。是故说金庸先生笔力雄厚,更是拿捏的十分精稳。 那么这样一部影射政治勾心斗角的奇文,其承载点又于何处?回转来,便是从令狐冲这个浪荡不羁的人爆发出来。至于林平之,只不过是这政治恶斗的牺牲品罢了。 在书中,首先出场的并不是令狐冲,反倒是林平之。林平之出场之时,便带着一种大家子弟的样子。穿的是锦袍,骑的是骏马,有一群小跟班在后面喊,少爷,公子。虽说是大家子弟,但是在林平之身上,我们却看不到那种纨绔子弟特有的傲娇之意。他对任何人都是和和气气的。甚至对身份甚低的茶馆老头也是和和气气。对旁边的人,虽然我们没有看到那种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豪气,但是却也从不拘泥小节。最好的是,林平之自己虽然武功低微,但是见到青城派的人调戏民女之时,心中却毫无畏缩,金庸先生曾经说过,武侠武侠,在侠而不在武。纵然是武功平平,但是心中有任侠之心,这样的人就可称之为大侠。文至此处,林平之确实可称之为大侠。 林平之的出场,笔墨并不少。整整两章都从林平之的眼睛里看世界。林平之还是一个单纯的人,他眼睛中的世界也是单纯和纯粹的。甚至正邪也没有多大的分辨。最关键的是,就因为这样单纯的世界中,才有了令狐冲戏剧化的出场。 在《笑傲江湖》一书中,令狐冲正式出场反倒是在四五章之后,而前面的文字,却是大家口中的令狐少侠,令狐大哥,以及令狐败类了。金庸先生这样大费周折的用大量笔墨引述他人的话,无非是把令狐冲描写的更加戏剧化。与其说是林平之性格上不如令狐冲,倒不如说是,金庸太偏爱笔下这位令狐少侠了。 令狐冲出场和林平之却有异曲同工之妙。林平之救下了岳灵珊,令狐冲救下了仪琳。而且两个人较之对手,武功都是平平。林平之被青城派打得一塌糊涂,令狐冲也被田伯光砍得重伤。林平之不惧生死,数次对父母说,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令狐冲也是舍命跟田伯光打赌。两件非常类似得事情,在叙述上却完完全全的不一样,甚至人物的形状,性格都是高下立分。我们对此时的林平之的感情若何?同情,甚至对他的意气用事有些许厌恶。但是说到意气用事,令狐冲比林平之又多了不知多少倍。我们看到的令狐冲却真的是那个令狐少侠了。原因还是那一个,金庸实在是太偏爱令狐冲了。 林平之的对手是机关算尽的余沧海之子。我们看到的林平之是,少不更事甚至完全不知江湖险恶的一个小孩子。于是他这一场架,没有赢得多大的赞赏,没有人大声叫好,有的只是看着一个小孩子被欺负,大家心头的那一阵同情罢了。反过来看令狐冲,令狐冲的对手田伯光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坏好人。一方面他是众人唾弃的采花大盗。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他是言而有信,甚至愿意拉着妨碍自己好事的令狐冲喝上一杯的爽快人。虽然令狐冲被他欺负的不成人样。我们从令狐冲没正经的言辞中,也从田伯光那些,“我当你是兄弟,大家都是爽快人,卖你个面子”这些语不着调的言辞中,影射出了令狐少侠身上那种不羁的灵气。所以,虽然听到他满身是血,甚至是命不久矣。我们却没有伤心,没有同情,反倒是想说,这小子牛逼好样的。 都所谓性格受到环境的影响。我们不妨看看林平之和令狐冲的生活环境。写到此处,我又不得不想提笔骂上金庸先生一句,他实在是太偏爱令狐冲了。林平之从小就是在父母的保护下长大,也从小学了不错的武功。做事也从不畏首畏尾。但是我们却看到林平之身上一种被戏剧性扩大的性格,冲动。林平之的冲动来自于他骨子里的倔强。林平之很倔强,不肯向人低头。我们很难说这是一种好的性格还是一种坏性格。在人心险恶的江湖,冲动带来的结果就是被人欺侮。林平之挂在口边的总是,孩儿这口气咽不下,不妨提剑跟他们拼命。他不懂的包掩仇恨,甚至一味的放任仇恨。林平之会把仇恨牢记于心,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他心里都会记着。但是他却不懂的控制,不懂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所以林平之的倔强,是一种匹夫心态。 令狐冲的倔强却是完完全全不同。有人说令狐冲整天笑嘻嘻的没个正经样,哪来的倔强。但是不妨看他在金刀王家的所作所为。打死不肯跟人说一句好话,打死不与他们为伍。这不是一种倔强?又看他和田伯光,打死不肯求饶一句,直到死前都还是笑嘻嘻的,这更是令狐冲的倔强。但是他和林平之不同的是,他的傲气不是来自于仇恨,而是来自与骨子里的那种气魄。令狐冲是不计较仇恨的。甚至他的世界里,仇恨是一个很难的东西。正是因为这样,令狐冲也很少有仇家。他被田伯光坎的奄奄一息,后来却和这个采花大盗成为好友。纵然他对林平之很是吃醋,但是从不忘这个小师弟。纵然岳不群怀疑他,猜忌他,虽然他郁闷了一些日子,却也不放在心上,照样喝酒取乐。甚至,桃谷六仙把他折磨的生不如死,他也从来没真正放在心上。令狐冲式的倔强不是和人过不去,也不是和事情过不去,而是他骨子里的傲气罢了。而林平之式的倔强则是和仇恨生息相关,这也导致了后来他被仇恨冲昏了头脑。 至于为什么要说金庸先生偏爱令狐冲。大家且看林平之,林平之是家中娇生惯养的富二代,因此他的性格养成也与父母疼爱有关。令狐冲从小孤苦伶仃,被岳不群收养。在令狐冲长大之时,岳不群还是君子的样子。师父师母都从不会调笑,都是一本正经的人。挂在嘴边的也是满口的道德正义。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令狐冲骨子里那种不羁的灵魂却还是保留下来了。我们要问为什么,只能说,金庸实在是太爱令狐冲了。 最后,我们不禁要问,林平之爱岳灵珊吗?令狐冲爱任盈盈吗?第一个问题,不知道。第二个问题,答案却是肯定的。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林平之爱岳灵珊吗?林平之和岳灵珊在一起不过是令狐冲面壁思过时候的事情。金庸在书中并没有细写。电视剧里,把林平之表现的是阴险毒辣,利用岳灵珊达成自己的目的。但实际上,当当这样考虑是不周全的。林平之对这个妻子还是有感情的。在小说之初,林平之就宁可牺牲自己,也不要师父,以及这个师姐受辱。问题在于,这样的感情是纯粹的吗?我们不知道。我们不知道的是林平之被仇恨冲淡了感情还是利用了感情填补他心中的仇恨?但不管怎么样,这样的感情是不纯粹的。甚至他们两个在一起都让人很好奇。岳灵珊贪玩,林平之却只顾着学剑。这样的故事,我们只能说,岳灵珊爱平之是绝对的。但是平之是不是爱这个师姐,我们却不得而知。 岳灵珊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人们往往因为她移情别恋而痛恨她。其实我们看的很清楚,这只不过是情窦初开的少女情怀罢了。有人说,岳灵珊的性格是不会移情别恋的,只不过金庸要把这个人的位置让给任盈盈罢了。因为任盈盈实在是太完美了。回到之前的问题,令狐冲爱岳灵珊吗?爱,令狐冲太宠爱他这个小师妹了。但是这一种爱却不是夫妻情人那样的互相怜惜。但是令狐冲对盈盈的感情却是完完全全的爱恋。因为任盈盈实在是太配令狐冲了。我们往往只看到令狐少侠身上那种放荡不羁的样子,以为他和贪玩爱闹的灵珊是一对儿,我们却忘了令狐少侠身上的那种豪气。而他的那种不羁,只不过是他豪气的一种片面的表现罢了。至于任盈盈,我们却也找的到这样的豪气。从出手救自己的情敌,在从和令狐冲对饮,为令狐冲不顾生死,又和江湖上各路豪杰交好却从不是因为所谓的正邪偏见。听她琴身知她细腻,看她舍命救令狐冲知她情深意切,看她设计左冷禅知她冷静多谋。而令狐冲也是这样的人。令狐冲虽不会抚琴,但听到笑傲江湖曲心中登时开朗欢心。他对盈盈也是一往情深。从他的处事的态度,他也是足智多谋,从不拘泥小节。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是千古绝配。 一句话来说这两个人。两个性情并无多大差异。起初的处事为人,都能称上一句少侠。但是令狐冲性格不羁,林平之却困于仇恨。因此令狐冲越走越开阔,林平之越走越狭隘,最终把自己逼上绝路。
银钩铁划,笑狂吾,信手文章风骨。抽剑平来神鬼事,指点兜鍪艚卒。快意恩仇,情长儿女,拟作痴情物。英雄千古,闲来翻书观雪? 归去岛上桃花,妙理浊醪,按孔笙箫说。华发刀搁闲驻马,回首千松飞屑。笑傲江湖,轻舟短钓,醉奏逍遥绝。青山共我,微风敲竹云月。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字面间,我们可以看出是一对痴心男女的盟约。又有人提出该诗是描述基友之情。今翻阅李辰东先生文,看到此诗的释疑,便程上来给大家分享。注:本文内容原文参见,李辰东,≪诗经通释≫第一编第一卷,水牛出版社印行,民国60年8月15日。在此做一个摘录,翻译以及整理。 击鼓(郑风) 击鼓其镗(音汤),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音原)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音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音宣)兮,不我信兮。 诗意关键: 第一、“土国城漕”的“漕”在什么地方? 第二、“从孙子仲”的“孙子仲”是谁?他是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的人?他与“漕」又有什么关系? 第三、“平陈与宋”是什么时候的陈宋?为什么要平定他们? 第四、“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定是一对男女的婚约(李辰东先生原文如是,其正确性在下文探讨),绝对不是对上文孙子仲讲的话。孙子仲是男的,又怎么可能与他白头偕老呢?这首诗里明明就有一对男女,男的就是“我独南行”,“不我以归”,“不我活兮”,“不我信兮”的“我”,也就是诗人。而女方则是“与子成说”,“执子之手”的“子”。但是诗所讲的是“平陈与宋”,又怎么会在平定陈宋时发生恋爱故事呢? 第五、“爰居爰处”的“居”“处”是在什么地方?“爰丧其马”又是在什么地方?“于以求之,于林之下”的“林”是在什么地方? 第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是在什么地方订的婚约?从孙子仲出征的是“我”,“我”是男的,怎么突然出现一位女子?这位女孩子一定于孙子仲有关系,否则怎么会在孙子仲的平陈与宋中出现呢? 第七、“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的“归”是回到什么地方,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这些问题通通都得解决,才能了解这首诗。兹一一解答于下: 根据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上说有个地方叫白马县,春秋时候呢,卫之曹(应当为漕)邑。又说了白马城在卫南县西南三十四里。又说,今县西北十里有白马古城,一云在县南二十里。顾祖禹这些话是在哪里说的呢?我们查考该书十六卷,可知道,顾祖禹说的是河南省滑县。所以我们可以推测漕在现在的河南省滑县。同样在这一卷中,顾祖禹又说了,“古豕韦氏国,春秋时卫地,汉置白马县”。由此可见,白马县是春秋时的豕韦氏故国。在≪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里面说了,刘氏啊在商有豕韦氏,后来被宣王所灭。这就意味着,豕韦氏到了宣王的时候才属于卫国。结合这两点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汉代的白马县就是周代的漕,漕原来是豕韦氏国,到了宣王时被灭属卫。 接下来我们来研究下孙子仲。同样是≪新唐书≫的宰相世系表中说了,“孙氏出自姬姓。卫康叔八世孙武公和,生公子惠孙,惠孙生耳,为卫上卿,食采于戚,生武仲乙。以父王字为氏,世居汲郡。”还是新唐书的地理志中又说了,“卫州,汲郡望,县五:汲,卫,共城,新郎,黎阳”。于黎阳注说,有白马津。这就意味着,白马津属于汲郡,而且呢卫武公这一支系世世代代所居住的地方。诗上说了“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这个孙子仲既然在城漕,他一定就是卫国人。豕韦氏又是在宣王的时候被灭改漕属于卫。那么城漕一定是在宣王之后。惠孙是卫武公的儿子,宣王时候的人,又世世代代居住在汲郡。古人聚族而居,在这个地方找孙子仲,自然是惠孙了。孙是辈分,对卫厘侯而言,仲是老二。所以诗人就称他为孙子仲。到他的孙子武仲乙的时候,就拿他的名字作姓了。武仲乙之所以拿祖父名字惠孙的孙做姓,自然是受到诗经的影响。春秋的时候,诗经已经是士大夫必读的课本,等于圣经一样,用诗经中的名字命名的,比比皆是。武仲乙显然知道诗经仲孙子仲就是他祖父,引以为荣,就以孙为姓。否则怎么会无缘无故把自己的姬姓改了呢?所以,我们就以这个人物来解释以下的历史。 第一点,为什么会有“平陈与宋”呢?先看看陈与宋到底在什么地方。≪读史方舆纪要≫在陈州(今河南淮阳县)这篇中就说了,“周初封舜后妫满于此,为陈国”。因此呢,陈国就在现在的河南省的淮阳县。同样这本书又在商丘县说,“古商丘县为阏伯之墟,春秋宋国都也”。这个地方呢是宋国在现在在河南省的商丘县。刚刚说了,孙子仲就是惠孙,而惠孙是卫厘侯的儿子。于是我们顺着这条路来找为什么“平陈与宋”。≪竹书纪年≫在历年纪下面就说了,“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即于王位,号曰共和”。又说呢,“二十六年,王陟于彘。周公、召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引鲁仲连子说,“诸侯逢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历王死于彘,共伯使诸侯奉太子靖为王。而共伯复归于卫”。 根据这个文献,我们就可以知道,共伯和是卫国人。我们再看≪史记≫卫康叔世家里面说了,厘侯十三年(前841),周厉王逃亡到彘地,由召公、周公共同掌管政权,号为“共和”行政。厘侯二十八年(前827),周宣王立为天子。四十二年(前813),厘侯逝世,太子共伯余立为国君。共伯之弟和曾被厘侯宠爱,厘侯给了和很多财物,和便用这些财物收买武士,在厘侯的墓地袭击共伯余,共伯被迫逃到厘侯墓道自杀。于是“卫人因葬之厘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所以卫武公就是共伯余的弟弟共伯和。关于共伯和还有共伯余,史学家还有很多讨论,大家可以网上讨论,不陈词于此。 我们搞清楚了卫武公是共伯和,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宣王。宣王的复兴与卫国有莫大的关系。宣王就是周宣王,也就是上文所说的“周公、召公立太子靖为王”。宣王是共伯和,周公,召公共同扶立宣王为王,宣王的复兴工作也就从平定陈宋开始。为什么?我们看宣王复兴的时候得两大劲敌。一个是西北的玁狁,一个是东南的淮夷。但是玁狁已经侵略到镐京,情势危急,所以平定淮夷只能拖后。可是问题来了,这个时候的安徽,江苏,山东一带都被淮夷占据,陈宋又在南北的要冲,所以必须要先平定陈宋,才能安心与玁狁作战。我们刚才说到,宣王的复兴的中间人物都与卫国有关,这就解释的通,为什么要平陈与宋。下面还带来一个问题,平陈与宋的时间是哪个时候的事情呢?根据诗经里描述宣王的复兴过程来看,应该是宣王三年。先看完平陈于宋这个时期的诗经的诗篇在做讨论。 不过击鼓这首诗虽然发生在平陈与宋这个时候,但是描绘的确是一个爱情故事。要知道这个爱情故事,要做一定的了解:现在我们看诗经,是经过整理重排的。这意味着诗经不同处的诗歌可以记载了同一件事情。于是为了找到这个爱情故事的本来样貌。我们把涉及陈宋两国所有的诗篇都拿出来看。这样就发现了诗歌的原貌。比如陈城里面有宛丘,东门之枌篇就说了,“东门之枌,宛丘之其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子仲之子,把他解释成孙子仲之子,自然是极其自然的。“子仲子之,婆娑其下”的意思的是说,孙子仲的女儿在那下边婆娑起舞。宛丘篇说,“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在这一篇中,有提到了她在宛丘跳舞,这不是巧合吧。而后面一句“洵有情兮,而无望兮”表明了这个男的感觉到没有成功的希望。陈城的东门有池,东门之池篇又说了,“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孙子仲是卫人,姬姓,“彼美淑姬”提出了姓氏,这不是无缘无故的吧?可以看出这个女孩子当时住在陈国的东门,所以东门之杨,出其东门这些有关东门的诗歌应该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再者,东门的北边有邛地,邛地上有一防亭,防亭鹊巢篇就说了,“防有鹊巢,邛有旨苕。谁侜予美?心焉切切”。这首爱情诗描绘的,应该也不是虚构的。那么将这些地名,故事串联起来,我们就可勾出一幅美丽生动的爱情故事来。也就是尹吉甫和孙子仲女儿的爱情故事。至于为什么,在下文有详细解释(至于为什么是爱情不是基友情,下文也会给出说明)。他们不仅在一起恋爱,而且还一起私定婚约。可是定了婚约不久,女的就要回卫国。但是并没有告诉男方。男的到陈城看她时却找不到她,心急到处寻找,一直到株林才找到这个女子。也就是诗中的“于以求之,于林之下”的林了。因此这样通篇诗歌也就解通了。下面逐字解释一下这首诗歌。 “击鼓其镗(音汤),踊跃用兵”。镗是指击鼓的声音。踊跃就是换了积极之意,用兵也就是练武了。所以这句诗就可以理解为,击鼓镗镗作响,我们在积极的备战。“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国原来指的是城漕。古代的时候以土筑城,故曰土国。这里的关键在于“我”。这里的“我”是跟随孙子仲平陈与宋的,征服陈宋以后又回到了卫国。这个“我”呢又在和孙子仲的女儿在谈恋爱。这个需要整理卫国的诗歌。但是这里我们就可认为这个“我”是尹吉甫。“我独南行”就是单独派我到了南边,陈宋在卫国之南。所以也就是到了陈宋之地。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也就是跟着孙子仲去平地陈宋。“不我以归”是指孙子仲的女儿回卫国去了,但是这个男的却没有回去。所以导致的结果就是忧心有忡。忡,充,古通。所以忧心有忡就可以理解为内心被忧伤充满。 “爰(音原)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爰的意思可以解为“于之”。孙子仲的女儿居住在东门,尹吉甫常来看她。后来这个女孩子回去了卫国,这个男孩再来找他的时侯找不到了。但是在哪里又找到了这个女孩呢?便是于林之下了。连起来整句话的意思就是,她在这里居,她在这里住。可是来寻找她的时候,却不见了她的马。于是我到处寻找,终于这林(株林)中找到了这个女子。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音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全诗意义最为关键重大的一句。关于契阔的解释拿不准就影响到了全诗。毛序解释为殷勤,勤劳,从而推出这是描写基友情的一首诗。这样的解释牵强附会。契,即为默契的契。所谓合也,而阔就是分别的意思了。所以死生契阔的意思就为生死离合。与子成说。这一个字不应该读shuo,而应该读成他的通假字yue。解释为相好,相悦。而百度上解释为shuo,誓言也是不可靠的。说也没有誓言之意。后面一句,显而易见。所以整句话就是,(曾今与你相好)生死离别,我都要于你在一起,彼此相悦。咱们手牵着手,一起白头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音宣)兮,不我信兮“。活,应当是“佸”,会的意思,而洵则为远的意思。于嗟一种感叹的发语。我们可以感觉到作者一种悲伤的情感在里面。结合这一点,诗意不难解释,现在我们要离别了,不要在与我见面了。现在远离了,也不要相信我了(这是李辰冬先生给的,我认为可以引申为,以前的誓言就让它远去吧,诸如此类的意向)。 全文看来,击鼓完完全全就是一首爱情诗歌,只不过不是一首相爱白头携老的诗歌,而是一首两人分手离别的感叹。 至于大家所说的基友情,则来自于百度知道。百度知道曾今搞了一个活动,所谓的改正大家用错的诗句。但其实这个活动反而是改错了(在这里不由的抨击百度,在明显学术上有争议,而且学术观点倾向于现在的时候,百度为了抢眼球竟然出现这种误人子弟的事情)。